山东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强制家庭教育“唤醒”失职父母

   2025-08-03 kongyu690
核心提示: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四批在办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四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此次发布旨在推动各地深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其中,山东一案例成功入选。

检察机关强调,本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聚焦涉罪未成年人监护教育这一核心问题,针对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的监护缺位、管教失当等痛点,通过精准的家庭教育指导从根源化解教养困境,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提供了有力支撑。从成效来看,案例涉及的28名未成年人经指导后,家庭监护状况显著改善,多数已就业或返校学习,顺利融入社会。同时,案例注重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为提升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提供了实践样本。

来自青岛市的“赵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多措并举压实家庭保护责任”案例,成为山东此次入选的代表。

据山东省检察院披露,该案基本案情为:2022年5月7日,17岁的赵某某、张某某等五人因钱财纠纷,在某公寓非法拘禁16岁的王某某,后主动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4月24日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满后,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24日对赵某某等四人及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例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实践与成效,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该案例意在压实监护责任。检察机关在对五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明确要求监护人履行教育管束职责,并联合“五老”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及司法社工组建帮教团队,定期开展家庭探访与监督。其间,张某某曾擅自离境且全家未重视违规后果,检察机关当即责令其返回并延长考验期,同步强化帮教措施,包括召开训诫会明确责任、增加探访频次跟踪监督、通过专题课程与亲子活动强化家庭责任意识等。经过九个月指导,张某某父母监护能力显著提升,张某某顺利通过考察。

其次,该案例通过“一家一策”精准破解家庭教育难题。针对五名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家庭情况,检察机关实施个性化指导。以赵某某为例,其父常年在国外、母教参与度低,父亲案发后一度萌生放弃想法。帮教团队通过网络开展跨国指导,推送学习资料助其父认清责任、掌握亲子沟通技巧;同时强化母亲教育能力,安排亲子实训并建立“动态日志”,推动父母共同关注孩子成长。最终,赵某某父亲回国陪伴完成剩余帮教。

此外,该案例凝聚了多方合力,构建协同帮教的体系。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教育矫治基地,内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形成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该基地已为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实现帮教矫治与监护督促的协同推进。

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例凸显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关键作用。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需引导监护人履行管束教育责任,对监护不力家庭应通过精准指导压实责任,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筑牢家庭防线。

记者:张帅 编辑:柏凌君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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