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50万元的天价“咨询服务费”,究竟是合法收入还是精心伪装的贿赂?
近日,经济观察报一篇报道,揭露了12年前一起涉中融信托与太原分行前高管的利益输送案件。
案件核心指向一笔以“咨询服务费”为名、实为利益输送的8550万元资金,三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11年、5年6个月、3年7个月有期徒刑。
具体怎么回事呢?
01
巨额信托贷款与隐秘交易
时间回溯至2013年,为解决融资问题,山西省交通厅以山西交投为平台,通过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进行融资贷款,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以出具远期回购函的方式为该融资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时任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的刘洋,也是本案件的主人公,联合中融信托等三家信托机构,为山西交投引入234.7亿信托贷款。
其中,有155亿信托贷款由中融信托通过12个信托产品提供。时任中融信托基础设施及能源产业部总经理助理的周柏林,负责了中融信托的参与。同时也是此案另一关键人员。
然而,在这个看似常规的融资项目背后,却暗藏了一笔天价“服务费”。
02
天价“咨询服务费”
在项目运作后的三年内,有总额8550万元资金,以“咨询服务费”名义,通过北京康盛律师事务所和太原普利行商务有限公司公司账户,辗转流入刘洋控制的账户。
而这8550万元资金交易背后,又有案件第三位关键人物:盖起军。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盖起军为刘洋私人关系,刘洋称其对他有“养育之恩”。此外,盖起军还有一个身份: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正是盖起军提供了上述两家公司账户,以接收这笔巨款,并且其在太原普利行公司持股50%并担任监事。
图片来源:山西财经大学官网
03
交易败露
刘洋被判11年
2020年10月,上述交易案发,刘洋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被山西警方刑拘。次月,盖起军被山西警方刑拘。2021年1月,周柏林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几年,这一案件历经6轮审判,过程中刘洋等人也多次上诉。
近日,忻州中院对此案第二次重审的二审作出裁定,结果维持五台法院的第二次重审原判:
刘洋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1年;
盖起军犯洗钱罪,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周柏林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
知情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露,刘洋将申请再审,他认为,其行为定性,应属于“非法经营同类业务”,而不是受贿。
梳理一下这一案件:
中融信托通过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向山西交投提供155亿信托贷款。在这过程中,以“咨询服务费”名义,向刘洋输送8550万元利益。
资金通过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及太原普利行公司,流转至刘洋控制账户。
刘洋(资金接收方):
周柏林(资金安排方):
盖起军(资金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曾因“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等违规行为被山西银保监局开出罚单。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被罚1710万元,7名相关人员被追责。其中包括原行长、副行长被暂停银行业高管任职资格,以及禁止刘洋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来源:三晋财经汇综合自经济观察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