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湖北某高中一名班主任因班级期末考试成绩下滑,在课堂上当众辱骂一名学生:“你就是个猪脑子!白 痴!拖全班后腿!”该学生回家后情绪崩溃,整夜不吃不喝,独自在房间哭泣。家长从同学处得知详情,愤怒质问:“批评可以,但侮辱人格算什么教育?”
事件细节还原:
✅ 辱骂持续近10分钟:班主任情绪失控,多次使用侮辱性词汇。
✅ 全班同学作证:多名学生证实老师言辞激烈,甚至威胁“再考不好就滚出班级”。
1.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
- 禁止教职员工侮辱学生人格尊严,违者可被行政处分、解聘,甚至撤销教师资格。
2. 《教师法》第37条
- 教师若“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学校或教育部门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或解聘处理。
3. 《民法典》第990条
- 学生可主张人格权侵权,要求老师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司法实践中通常判赔500-5000元)。
4. 若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侮辱罪
✅ 第一步:固定证据
- 让孩子写下事件经过,收集同学证言(可匿名),调取教室监控(若校方拒绝,可报警要求协助)。
✅ 第二步:向学校正式投诉
- 书面提交《教师不当行为申诉书》,要求校方调查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 第三步:向教育局举报
- 若学校包庇,拨打12391教育热线或登录教育局官网实名举报,附证据材料。
✅ 第四步:民事诉讼索赔
1. 学校“护短”文化
- 部分校方认为“老师骂学生是为你好”,大事化小,助长歪风。
2. 维权成本高
- 家长怕孩子遭报复,往往忍气吞声,导致施暴者肆无忌惮。
3. 法律执行不严
- 多数辱骂案仅内部处理,少有教师被真正追责。
这起事件再次撕开了教育最丑陋的伤疤——当“批评”变成辱骂,教师就成了施暴者。法律不会因“教育”之名豁免侵权,而家长的每一次发声,都在为孩子的尊严筑起防线。